投票!身分證帶了沒
2008/03/22
總統、副總統選舉今天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高雄市選委會提醒民眾,務必記得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投票。禁止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將處徒刑、拘役或罰金。選委會呼籲民眾今天踴躍前往投下神聖一票。 有選舉權的海外僑胞返國投票者,依規定投票時應出示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否則不能領取總統、副總統選票。 選委會提醒民眾注意,不得攜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以免遭處徒刑、拘役或罰金。也不可冒領選票(公投票)或將領得的選票(公投票)攜出投票所外,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選票、選舉人名冊、故意撕毀選票(公投票)者,依法將處徒刑或罰金。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也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者,也要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選委會統計,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高雄市選舉人數共116萬3546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5案及第6案,高雄市116萬3135人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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