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平地不分 賄選買錯票啦
2008/01/10
花蓮地檢署查辦平地原住民立委選舉涉及賄選案,昨天傳喚新城鄉民3人調查,檢方發現,涉案樁腳花錢以每票1000元買票,卻事前未查明其中有人是山地原住民,花冤枉錢買錯對象。 地檢署接獲民眾檢舉指稱,在新城鄉平地原住民部落,有平地原住民候選人樁腳花錢買票,錢已撒給至少2戶原住民家庭。 檢察官黃冠運昨天指揮警調人員傳喚3人調查,被指涉嫌買票樁腳否認賄選,被指收賄的2人坦承他們2戶夫妻4人各拿到1000元,切結犯行後,並交出收到的賄款為證物。 檢方意外發現,其中一對夫妻丈夫雖是平地原住民,但妻子是山地原住民,各有不同選區的投票權,樁腳向山地原住民買票,要求支持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選人,根本是花了冤枉錢。 檢方認為,這次查賄行動未查扣賄選名冊,應是樁腳擔心買票行為曝光,私下以小規模方式買票,但事前未查明買票對象的身分,致出現花錢買錯對象。 檢方說,花錢買票買錯對象,因受賄人沒有投票權,無賄選對價關係,在刑法上雖不構成賄選,但該樁腳向其他3名有投票權的人以現金行賄,如調查事證確鑿,仍難脫違反選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