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保險 教部要出錢
2009/06/02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幼稚教育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這些教育處所,都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經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根據教育部估計,每年需花費新台幣8063萬元。 未來除學校師生,辦公時間內到校洽公、活動的校外人士,與假日到校運動的社區居民,都在保險範圍內。 現行條文規定,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應辦理兒童或學生平安保險,修法後更名為兒童或學生團體保險,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再為所轄之公、私立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與高職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經費由教育部每年編列預算支應。 兒童或學生申請理賠時,校方應主動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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