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達控侵權 Sony否認
2004/03/11
伊士曼柯達公司(Eastman Kodak)8日在紐約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控告Sony公司未經同意,使用柯達數位相機技術,涉及侵害柯達十項專利。但Sony公司稍後否認。全球最大攝影業者柯達公司指控數位相機龍頭Sony,侵害柯達於1987年到2003年間取得的十項專利,包括靜態及動態數位影像的捕捉、儲存和放映技術。Sony發言人則回應說:「本公司並未侵犯柯達在數位影像領域的任何專利,對於任何此類指控,本公司都將抗辯到底。」這樁官司突顯出數位相機市場競爭激烈。國際數據資訊公司(IDC)指出,去年全球數位相機銷售量由前年的2,700萬部激增74%,達到4,600萬部,銷售額為150億美元;估計今年銷售可再成長28%,達6,000萬部。IDC分析師邱特(Chris Chute)說:「數位相機市場可能是競爭最激烈的消費性電子市場,消費者願意為特定功能付較高費用,因此產品平均單價仍維持在相當高的水準。」稱霸傳統軟片市場的柯達,已在數位相機和數位攝影領域取得約1,000項專利,亟思轉型為數位攝影產業龍頭。柯達在1976年發明第一款數位相機原型,1994年為蘋果電腦公司開發第一款消費者數位相機。後來日本業者開始推出較炫的相機,在市場上廣受歡迎,柯達的光芒便逐漸黯淡。紐約某券商的分析師亞拿斯(Ulysses Yannas)說:「過去柯達沒有好好保護智慧財產,這樁官司表示他們決定反守為攻。」不過控告Sony並非柯達第一次打專利官司。柯達在2001年曾對三洋公司提起類似訴訟,後來兩造和解,三洋同意由柯達取得技術授權。隨後,柯達陸續對奧林巴斯(Olympus)等數家相機製造商技術授權。柯達發言人說,三年來柯達也試圖與Sony達成授權協議,但談判未果只好對簿公堂。他說:「本公司投資數百萬美元作技術研發,因此不管對股東還是對其他授權對象,我們都有保護這些技術的義務。」IDC公司指出,去年Sony是美國相機市場龍頭,市場占有率是22%;柯達以18%的市占率位居第二。在全球市場方面,IDC初步估計是Sony和佳能公司(Canon)兩家日本廠商爭奪第一的局面,兩者市占率都在20%左右;柯達則排在第四或第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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