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法 今年難過關
2008/04/17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16)日初審溫室氣體減量法,多位立委對法案關鍵條款意見嚴重分歧,包括減量的目標年,如何核配、配售及碳交易等,最後決定延後再審。 環保署長陳重信表示,這項法案直接影響各產業發展,在很多概念尚未釐清前,最好再邀集產、官、學界與環保團體舉辦公聽會,集思廣益。不過他認為,許多條文爭議性太大,預期今年內恐難通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委員都支持進行溫室氣體減量,但對於應否將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年納入母法中,贊成與反對者爭論不休,最後主席鍾紹和裁示該條文暫時保留。 而溫室氣體減量法第14、15、16條,分別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核配溫室氣體排放量給排放汙染源,產業實際排放量不得超過核配的量,如果超過核配量,應取得足夠抵換的排放量,也就是可進行碳交易,以便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