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 看病最少省數千
2007/11/11
健保法規定所謂重大傷病,指需高額醫療費用及須積極長期治療的疾病。 健保重大傷病範圍,包括癌症、洗腎、精神病、先天性凝血因子異常、嚴重溶血性與再生不良貧血、高血壓性腎臟病伴腎衰竭、全身性硬化症、多發性肌炎、血管炎含結節狀多動脈炎、偉格納氏肉牙腫等等卅一項疾病,可享免部分醫療負擔。 全民健保開辦以來,重大傷病的規定,造福許多需要長期治療的病患,減輕家屬醫療負擔。醫界指出,重大傷病患者,只要持有證明,除須負擔自費的藥品部分,部分負擔全免,一趟療程省數千甚至數萬元不等,不無小補 ●詳情請洽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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